《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正是基于此,2012年初,卫生部着手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订工作。
新目录通过对2009年版目录运行3年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总结分析各地药品配备使用情况,对照梳理增补药品,探索规范基本药物剂型、规格的路径和方法,整理积累了大量基础数据。
2013年3月新版目录发布,并定于今年5月1日实施。而新版基药目录的实施使独家药品品种受益更为显著,对于指导基本药物生产流通、招标采购、合理用药、定价报销、全程监管等也具有重要意义。
独家品种将显著受益
医药行业研究员表示,2012年版目录将利好西药大病品种、中药独家品种,可以说独家品种将显著受益。
此外,新版目录还规范了剂型、规格,且注重与医保(新农合)支付能力相适应,确保基本药物较高的比例报销。未来我国新老基本药物产品都将实现放量,从而更好地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据介绍,大型药企产品进入2012年版《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后,将会对今后扩大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以及企业自身长远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对于中小型医药(行情专区)企业而言,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不大的品种,即便进入了目录,其对业绩贡献的增长可能性也不会太高,假如又是非独家品种,那么在面对大企业的竞争时,中小企业在品牌方面就无优势可言,这势必会带来价格战。“独家品种则相反,有独家品种的企业在其品种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后,该独家产品的价格有保证,企业生产积极性就很高。”相关人员介绍说。
提升全程监管能力
据了解,新版目录要求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监督检查、抽验和电子监管,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能力。督促生产企业主动完善和提高药品标准,配送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送药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基本药物质量。
此外,新目录还要求基本药物采购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统一支付,鼓励通过设立省级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等方式优化付款流程,确保货款及时足额支付。
同时,要求省级卫生部门加强对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拖延付款行为,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各地探索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保障供应和质量的有效实现方式和途径,突出并确保重大疾病基本用药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做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衔接。